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代表工作 >> 代表工作制度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委室及派出机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2-10-11 点击数: 次
字体颜色: 字号:【 背景色:#F9F6AF #9FDBF5 #DFDFDF #F9D1D9 默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各委室及派出机构工作职责

2004331永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744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要收发、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三、协调各工委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组织讨论和意见反馈工作。

四、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资产管理、水电管理、安全保卫、对外接待和联络等服务工作。管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食堂和招待所。

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人事、计生、信访、宣传、工会、妇女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各种达标创建、目标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

七、办理与办公室工作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

二、负责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和催办、督办工作;

三、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区人大代表参与信访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合接待群众来访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负责对来信来访进行综合分析,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参考;

六、指导镇街人大信访工作;

七、负责人大信访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八、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及财政经济工作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三、根据分工联系范围,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草案。

四、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针对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六、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并报告办理结果。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七、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工作评议。

八、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配合有关委室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九、组织开展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上报。

十、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对审判机关、检察相关和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三、根据分工联系范围,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草案。

    四、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针对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议或主任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六、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质询案并报告办理结果。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七、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工作评议。

八、组织开展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上报。

    九、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配合有关委室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十、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与计生、体育、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外事工作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有关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与计生、体育、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外事工作等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三、根据分工联系范围,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草案。

    四、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与计生、体育、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外事工作等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针对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六、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并报告办理结果。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七、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工作评议。

八、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配合有关委室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九、组织开展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上报。

    十、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相关具体工作。

    二、负责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的初步审查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三、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免工作的有关事项,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任免干部的检举、揭发和控告。

四、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工作评议的相关事宜。

五、负责区人大代表组和在永选举的重庆市人大代表组的组建工作。

六、负责联系和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掌握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掌握重庆市和本级人大代表的异动情况。

    七、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负责组织在永的重庆市人大代表的活动,协助代表组安排活动计划。

    八、督促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并对重大问题开展调研。

    九、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代表职务停止,代表资格终止、罢免和代表补选相关事项。

    十、负责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组织对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事处工委工作的考核和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

    十一、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三、根据分工联系范围,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草案。

    四、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针对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议或主任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六、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并报告办理结果。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七、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工作评议。

八、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配合有关委室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九、组织开展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上报。

十、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保护

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及城镇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旅游工作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城镇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旅游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三、根据分工联系范围,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草案。

四、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城镇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旅游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针对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六、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并报告办理结果。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参加有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七、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工作评议。

八、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配合有关委室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九、组织开展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

十、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二、监督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在本辖区的贯彻和执行。参与决定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要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举行会议时,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或者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辖区内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并通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建议议题,在辖区内开展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工委主任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五、联系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收集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和服务。

    六、承办和指导本辖区内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办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交有关部门并督促认真办理,重要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八、指导村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九、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最新信息  
相关信息  
·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制...
·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站...
·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会务管理办...
·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公文处理实...
·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