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站)工作办法
(2011年3月30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站)〔以下简称代表之家(站)〕是加强代表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阵地和平台。为了规范代表之家(站)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之家(站)的设置:
(一)镇、街道所在地建立的代表之家(站)应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固定的工作人员。
(二)代表之家(站)建立后,应及时在代表中确定负责人。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之家(站)负责人应根据代表联系组的安排组织代表在代表之家(站)开展活动。
(三)代表之家(站)应建立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选民、接访选民、开展述职等活动制度,并上墙展示。
(四)代表之家(站)应向代表提供书籍、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为代表联系组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服务。
(五)代表之家(站)应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履职情况作好记载,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第三条 代表之家(站)的作用:
(一)代表应在代表之家(站)定期接待选民,听取和收集选民意见;
(二)代表联系组应在代表之家(站)定期开展代表活动;
(三)代表之家(站)应公示代表履职情况和充分展示代表联系组开展活动情况以及与选民良性互动的情况。
第四条 代表之家(站)的管理:
(一)做好代表在代表之家(站)参加活动的考勤记载。年终应由代表联系组向代表通报考勤情况,并作为推荐先进代表的依据之一。
(二)做好清洁卫生、资料保管等日常性工作。
(三)代表之家(站)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
第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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