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2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城乡饮水安全、26件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有关人事进行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友鹏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乡饮水安全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事关群众饮水安全的具体问题,有效缓解了我区饮水安全存在的突出矛盾。但还存在部分饮用水质量不高等问题。会议建议:进一步提高城乡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将确保饮水安全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快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努力实现饮水安全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不断提高供水质量。会议认为,我区26件重点民生实事逐步推进,其中25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交通、养老等一批突出问题。会议指出,26件重点民生实事还存在规划论证不够充分、实施方案不够具体等问题。会议建议:民生实事、务求实效,完善规划、细化方案,多方筹资、落实投入,强化统筹、务实推进,规范管理、阳光运作。
在专题询问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时,陈友鹏强调,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有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简政放权是重要的突破口。区委有交办,今年区委交办区人大常委会的两件事,其中之一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群众有期盼,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推进十余年,但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制度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一些是法律法规层面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工作层面的问题,群众意见大。今天开展专题询问,在一问一答中体现了问者依法履职心系民生、答者严肃认真敢于担当的情怀。陈友鹏指出,专题询问应不止于问与答,贵在问与答后的落实。
会议还对区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7名同志进行了职务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宋章华、赵洪生、王晓英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余国东作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城乡饮水安全和26件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报告,区政协副主席马玉平、李光远及区人民法院院长鲜亚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超及镇街人大主席主任、部分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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