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友鹏主持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等。
在审议《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时,会议认为,2013年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采取有力措施,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强化收入增管,合理安排资金,民生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总体来看,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任务基本完成,财政收支实现平衡。但在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财政总体实力不强等问题。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了对促进经济增长、“三农”、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投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大会批准。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宋章华、邓清洲、赵洪生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震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