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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2-10-13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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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2217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建超代理检察长所作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区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夺取“双百”大城市建设新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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