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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日期:2012-10-11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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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2009622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时间:代表联系组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两次。

第三条  学习培训内容:

(一)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知识;

(三)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知识;

(四)参加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所需的知识。

第四条  学习培训方式:

(一)组织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学习培训;

(二)在每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夕,集中组织代表学习培训;

(三)在半年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时,组织代表集中培训;

(四)外出考察学习培训。

第五条  代表联系组定期向区人大代表送发《公民报》、《公民导刊》、区人民代表大会会刊,区人大常委会公报、《永川人大》、《永川人大志》等资料。

第六条  为强化培训效果,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测试、学习培训问卷调查、代表写书面心得体会等方式检验学习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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