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飞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了任命詹文渝同志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德刚就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作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徐正学同志报告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詹文渝同志作供职报告。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根据《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宣誓仪式采取单独宣誓的形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建超同志辞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还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詹文渝同志为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
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詹文渝同志代理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孔萍、赵洪生、李光远、王晓英等参加会议。副区长王寒峰,区政协副主席张健,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清洲,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大成,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德刚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