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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峰镇饮水源生态补偿之探索
发布日期:2016-06-02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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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办公室的调研课题的安排,结合我镇人大代表向区政府提出的饮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建议,为了加大市、区政府对饮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促进保护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切实保护饮水源水质安全,因此我们选择了《宝峰镇饮水源生态补偿探索》这个课题。

  一、宝峰镇饮水源保护的现状

  宝峰镇并不是法律意义上所指的一级、二级饮水源保护区,因为它的位置高而是饮水源取水口的上游,严格意义上说他是饮水源的上源,是饮水源的源头,因此应把它纳入饮水源并进行管理、保护。宝峰镇全镇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要么通过流水河,要么通过来苏革命水库,全部都流入永川城区饮用,因此全镇都应划入饮水的源头。它目前的情况是:全镇人口22000人,劳动力11900人,作物播种面积44618.5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3648亩,粮食产量15008.3吨,茶叶280吨,水果187吨,出栏肥猪26718头,出栏家禽359700只,出栏兔165800只,肉鸽168万只,水产品664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4024元。农用化肥467吨,其中:氮肥167吨、磷肥90.5吨、钾肥50.5吨、复合肥159吨,农用塑料13.3吨。蔬菜面积3425.5亩,产量4192.4吨,从数据来看,影响不是很大,但是有一个数字比较特别,那就是人平占有耕地2亩,还不包括林地。因此宝峰有大量的林地可以利用,日前老百姓用于养牛、养羊、养鹿。现有养牛场一家,养鹿场一家,成规模即养殖数达到30头以上的养羊户10余家,随着绿化面积的扩大,规模以上养殖户会越来越多。

  (一)政府高度重视饮水源区环境的综合治理

  首先是关闭煤矿4座,切断主要污染源。其次是对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进行强化,2015年一年改厕户就达800余户,政府给予政策补助近100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家家户户吃上放心的水,用上干净的厕,没有污水外排的现象发生,而且对条件稍好一些的农户,积极鼓励建沼气池,变废为宝,为农业发展提供便宜条件。

  (二)政府支持上级相关部门对饮水源保护的工作

  为了城区吃上干净的饮用水,永川区农委和永川区环保局出台了地方性的规范文件,要求并把宝峰镇划入饮水源保护的范围,该境内限制办《养殖证》。从养殖业的规模和种类、数量上进行了限制,大大地缓解了畜牧业对环境的影响,作为宝峰的地方政府一直从大局出发,支持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一直在为宝峰人民的发展找另一条路。

  (三)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科学种茶,保护绿水青山

  宝峰镇仍然按照3个村科学养蚕搞种植业为主,而临江河流域的小溪两边2个村以种茶为主。从泸永桥村和龙凤桥村两个村

种茶的情况看,已发展种茶大户30余户,种茶面积达4500余亩,通过土地转包流转,种茶苗木进行补贴等方法,宝峰力争早日建成全区三大茶园(大安、永荣、宝峰)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地方一级政府,为城区饮水源的清洁、干净付出了艰辛和努力,但始终还是感到美中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有:

  (一)利益受损者与受益者之间责、权、利不明确

  一方面是利益受损者提出的:要求“谁受益谁负担”的环保治理原则。我祖祖辈辈就生活在这里,一直从事养殖和种植业,我又没有违法和犯法,还要限制我的生活和发展,那么你给我什么好处,说句平心静气的话,换位思考一下,我不从事养殖业,你给我指一条路,我们都要奔小康,走共同致富的路呀;如果你不承担责任,我为什么要保护水源,是你要水不是我要水。

  另一方面是饮水源保护受益者提出:“谁污染、谁治理”,到目前为止,从国家层面来说,没有法律;从地方角度来说还没有制定规章来要求我们受益者要给予受损者从资金、技术、项目、实物上给予其补偿。你不能污染水,我该用。

  (二)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保护饮水源环境步伐应更快一些

  对饮水源的保护,在相关法律中早就有规定,只是没有出台相关的细则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导致有了上文,不知如何去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就明确规定:“建立水资源保护基金制度,国家建立水资源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以及水污染的防治。水资源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然而各省市根据自身的情况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如:《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辽宁省东部重点取水生态补偿政策实施办法》等等。但重庆市对此还没有制定出饮水源保护的相关条例,特别是对饮水源给予生态补偿的相关办法亟待出台,因此作为重庆市下属的地方政府对此也是持等待和观望的态度,通过理论研讨,来积极争取政策或法规的早日出台。

  (三)饮水源保护的规划还停留在口头上和计划中

  由于受地方财力的影响,地方一级政府也只能应用上级机关的政策,对饮水源保护这一块作“补疤”式的动作,补一块是一块。一直是未对该地区作全面、长期的规划,是否也跟着“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把饮水源保护的规划纳入到“十三·五”规划中,制定出规划图,列出项目表,落实到完成的具体工作项目中去。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饮水源生态补偿资金或基金

  资金是解决问题的后盾,由于饮水源生态保护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要去探索和逐步的实践,那么就必须有资金的支持。建议资金从几个方面共同解决:一是当地政府在预算中预算一部分;

二是通过引进业主,由业主出一部分;三是上级政府在安排项目时,项目安排一部分;四是受益者所用的水资源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五是爱心人士捐资一部分。这些资金的应用,均采取考核的办法予以发放。

  (二)对饮水源保护区的地方政府给予政策倾斜

  要实施饮水源的保护,那么就要对种养殖业和工业进行限制,特别是施用农药,该施什么样的农药,不该施什么样的农药,该种什么,不种什么等等。对养殖业:规模养殖肯定不行,家庭散养也要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如农户家禽养殖限制在20/户以内等等。对饮水源保护区,有很多工业都是限制发展的,不能办的坚决不能办,减少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地方政府要发展,那么上级政府在转移支付中重点予以考虑。对政府的此项工作的落实,必须纳入年终重点考核的内容,确保饮水源保护区青山绿水,蓝天白云。

  (三)制定出台适合我区饮水源保护的生态补偿实施办法

  在实施办法中,要明确各镇饮水源保护的任务,资金的筹措来源,补偿的对象和补偿的具体办法。同时也要明确责任,签定相关的责任书,让责权利三种融为一体。

  (四)建立饮水源保护区“五统一”工作模式

  “五统一”工作模式就是统一由政府的环保办和食药监办对环境和水质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统一由镇农技中心组织对土壤的检测,做到配方施肥,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统一由地方政府对饮水源保护负总责,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原则;统一考核指标,谁不达标谁受罚;统一支付饮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款,不对农户个人,而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支付,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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