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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31日)
发布日期:2016-02-19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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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31在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院长   高林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永川重庆大都市区重要组团、城市发展新区重要节点的发展定位和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要求,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592件,审、执结16422件,同比分别增长34%29%,解决争议标的额24.51亿元,同比增长230%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助推平安永川建设

贯彻现代刑事司法理念。落实庭审中心主义要求,始终坚持事实调查在法庭、诉辩表达在法庭、公正裁判在法庭。严格执行刑事证据裁判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审查相关机关移送的同步录音录像109份,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31人次,认真核查当事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3份。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理念,全面施行刑事在押被告人不穿识别服、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的规定。树立控辩平等意识,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质证、辩护等执业权利。注重恢复性司法运用,促使刑事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4.67万元,积极修复因犯罪而受损的社会关系。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结合全市春夏攻势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突出打击重点,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全年审结刑事案件799件,判处罪犯1012人,同比分别增长7.8%1.5%。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41人,同比增长95%。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6件,判处罪犯112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46件,判处罪犯449人;审结贩卖毒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82件,判处罪犯250人;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判处罪犯10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审判试点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件,判处未成年罪犯68人,适用缓刑29人,为法定代理人缺位的8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622件,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侵权赔偿金3149万元。深化与区妇联在家事审判中的对接,加强对妇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关爱和帮助。强化人民法庭服务基层作用,三个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827件,审结1683件;建立法庭干警固定联系村社制度,向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赠送法律资料,协助村级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37件。

二、审慎处理商事纠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保障经济发展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市高法院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一条意见,全年审结商事案件5314件,同比上升56%。其中,审结金融贷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典当合同纠纷1760件,努力稳定资本市场秩序。审结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领域的运输、加工、承揽、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3件,助推永川商贸物流发展和产业集群壮大。审结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农产品流通、农村房屋买卖、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案件123件,支持农村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农村发展方式转变。

促进市场运行规范。审结买卖、居间、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914件,判处违约金、赔偿金9876万元,加大对不诚信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诚信交易。审结协合煤矿、泸永桥煤矿、箕山煤矿等因企业改制引发的公司决议效力纠纷、股东资格纠纷案件74件,严格企业改制行为,规范改制公司治理结构。准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加大与劳动仲裁及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引导劳动市场规范运行。审理企业破产清算纠纷案件3件,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助推园区”“城区建设。对涉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案件慎用保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帮助面临暂时困难、仍有市场前景的园区企业渡过难关。落实平安服务室制度,院、庭长协助园区企业依法解决经营管理难题45个。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执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23件,推动重庆水投储备地胜利路永青地块俊豪·中央大街城市综合改造项目进程。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城市建设进程中引发的纠纷案件473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22件,引导业主依法维权,增强物管公司服务意识,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水平提升。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全年审结就业、就医、就学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5768件,同比上升12%。其中,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失业保险等案件1795件,为劳动者追回欠薪、欠保3362万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905件,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审结离婚、赡养等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1550件,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维护家庭关系和睦与稳定。审结电信服务、供用水、电、气等涉及公共资源日常供给的合同纠纷案件18件,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竭力保障胜诉权益。围绕执行兑现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3801件,执行兑现3.6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103%。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全年拘留158人,罚款116万元,限制高消费3491人,限制出境2人,移送8名擅自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3491老赖信息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充分发挥总对总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点对点重庆法院网络查询平台作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31782条。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实施司法拍卖12件,变现资产372.57万元。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6件,同比上升127%。妥善处理涉及社会保障、土地权属、政府信息公开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288件,支持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注重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通过庭前指导、庭中释明、诉外延伸服务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力度,促成原告主动撤诉94件。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1件,同比上升240%。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份,对符合执行条件的312件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及时裁定准予执行。

提高诉讼服务质量。201551日起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11687件案件当场予以立案,向缺乏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发放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38份,对确不符合立案条件的11件案件及时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添置立案自动排号机,简化立案审批程序,缩短当事人立案等待时间。优化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及网上预约立案、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共办理财产保全申请1603份,保全标的总额5.46亿元。合理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发放执行救助基金52.76万元,对1551名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缓收诉讼费66.31万元。

四、提升法院管理水平,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着手司法体制改革的动员部署,加紧人员统筹摸底,调整转岗分流人员。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细化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明确办案责任权力。扎实推进刑事速裁改革试点工作,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判案件111件,同比增长14倍,平均审理期限4天。积极探索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案件90件,对9份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探索建立诉前鉴定机制,办理诉前鉴定案件10件。落实中央关于涉诉信访改革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诉访分离,将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报上级法院予以终结。

加快智能法院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法院建设新模式,升级硬件设施,改造高清数字化审判法庭,实现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升级闭路监控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针对中层干部开展网上管理和数据化分析培训,促进审判管理规范运行;针对法官和书记员开展案件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数字法庭的应用培训,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强化需求导向,改版优化工作内网,积极研发办公应用软件,更好服务一线办案。实现执行指挥中心与上级法院的实时连通,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同步执行实景功能,开展大要案执行同步指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区诚信建设体系,助力法治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务实加强审判管理。正确处理法官独立审判和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关系,运用审判管理大数据加强审判质效的宏观调控,避免法官放权成放任独立成孤立等问题发生。发挥审判管理服务和制约双重功能,制定审执业绩评估体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判决案件全部评查机制,确保审判质量与效率。全年改判、发回重审率0.32%,一审服判息诉率92%,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自8月起调动全员开展办案攻坚活动,妥善消解案件大幅上升带来的办案压力,5个月共审、执结各类案件9035件。优化裁判文书指导、校核制度,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按照阳光司法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要求,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网上办案为抓手,基本实现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同步录入,保证了当事人使用“12368”及手机APP等服务平台功能自助查询案件进度。强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公开生效案件裁判文书5709份,裁判文书上网率99%,同比上升75%。以镇街为基础,健全覆盖全区的巡回审判网络,选取特色案件开展以案释法106次。在人民法院报、重庆日报等媒体发布审判执行案例、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326条,依托院长电子邮箱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抽选案件进行微博同步图文直播,尝试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多途径传递司法正能量。

五、加强法官素质教育,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融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法官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办案攻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担当精神和攻坚克难意识。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19件,同比上升43%,个人结案最高达436件。建立院、庭领导与一线法官交心谈心常态机制,倾听法官呼声,疏导法官压力,凝聚职业共识。

提升司法实务能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官素质的新要求,着力强化法官庭前准备、庭审驾驭、证据甄别、案件调解、释法明理、处突维稳以及文书制作等司法实践能力培养。坚持兵在基层练,将从行伍起,分业务条线、分案件类别开展岗位练兵,评选办案先进典型143人次。着眼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建立法官个人业绩档案166份。成立青年法官审判研究会,以专题讲座、法官沙龙、院校合作等形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激发青年干警活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以承办法官、镇街两个全覆盖为原则,回访案件当事人382人次,发放廉政监督卡4万余份,发布审务督察通报31期,持续规范司法行为。落实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备案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正司法。认真受理、核查投诉举报线索,对有问题的干警坚决一查到底。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向区委报送《要情专报》5期,争取区委对企业改制案件办理、立案登记制实施、办案攻坚活动等的指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专门开设代表委员联络专刊《法院工作通讯》,按月发布法院工作信息,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客观、准确评价法院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沟通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出台《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考核,为陪审员配发统一服装,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提高陪审员履职能力和陪审积极性。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2090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7%。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和依法治区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受理的各类案件将大幅上升,矛盾纠纷将越来越复杂,化解难度将越来越大,人案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与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定分止争新任务仍有差距,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审判权运行机制建设仍需加强;三是诉讼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服务机制建设还需加快推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要求,主动认识、适应、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区委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着力强化执法办案,努力为永川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围绕工业强区、产业兴城主线,切实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妥善审理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着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强制措施运用,完善联动威慑机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法治永川建设。

拓宽司法为民途径。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为导向,改建诉讼服务中心,优化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积极推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的预防和惩处力度,节省有限司法资源,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准确把握民生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民生案件工作机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健全完善便民诉讼网络,依托镇街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新一轮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充分发挥青年法官审判研究会平台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审判经验总结,提升法官综合素养。着眼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个人业绩档案,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切实强化办案保障。适应公正司法新要求,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细化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确保办案质量。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试行诉前集中调解、法警送达、上诉案件集中管理等工作机制,增加社会服务购买,推动人案矛盾缓解。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标准改造审判法庭,为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3.0夯实基础。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促进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努力争取政府支持,依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认真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工作规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永川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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