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军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凌 龙为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谭立荣为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
高林平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包 颖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向 斌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决定免去
邓 文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谢祥文的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谭立荣的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 兵的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 勇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向 斌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