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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3-01-10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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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4日至2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友鹏主持会议。

  会议评议了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区旅游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和《关于召开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在评议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时,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表示满意。会议要求,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在评议全区旅游工作时,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坚持把旅游作为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创新了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全区旅游产业呈现出较快发展的势头。会议对我区旅游工作表示基本满意。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坚持政府主导不动摇,鼓励多元投资;强化市场营销,增加旅游收入。

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艺产品和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区文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社会共识,全面推进文化强区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建设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积极推进文化科技创新。

     在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我区认真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严格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推进了社会稳定和谐。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合力;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会议还决定,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1128日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宋章华、邓清洲、赵洪生、王晓英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孔萍、余国东、邓文,区政协副主席张健、马玉平、钟代华,区长助理徐淑正,区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郑予琳、蒋祖金,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及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参加相关议题调研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中山路街道的4名公民代表应邀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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