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专题 >> 常委会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2-10-13 点击数: 次
字体颜色: 字号:【 背景色:#F9F6AF #9FDBF5 #DFDFDF #F9D1D9 默认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陈友鹏主持并讲话 通过人事任免

37,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友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修订草案);依法任命了44名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等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事任免名单详见二版)。

       会上,陈友鹏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带领新任命的31名区人民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国徽庄严宣誓。

       随后,陈友鹏对被任命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牢记使命,强化学习意识。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无论是换岗交流的同志,还是继任原职的同志,都要坚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为民执政的工作水平;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意识。作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勤政为民,强化自律意识。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会上,陈友鹏还就如何依法履行好人大常委会相关职责,如何更有效地发挥人大常委会整体效能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提高对区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理论的知识水平,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努力做到言必及法、行必依法;提高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事项的认识,增强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严格地遵守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宋章华、邓清洲、赵洪生、王晓英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鲜亚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超,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予琳、蒋祖金列席会议。(涂燕)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最新信息  
相关信息  
· 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永川区板桥镇人大永川区板桥镇人大
· 民生民意胸中怀抱
· 南岸区人大常委会来永学习交流“代...